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21-06-30


学院各二级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学院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几点要求

1.各单位放假期间务必安排好专人值班,并于3月31日17:3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发送至杨春老师OA邮箱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履行值班职责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
2.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,要求师生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,并排查安全隐患,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
3.各单位要严格遵循中央“八项规定”、省委“九条规定”和学院有关文件精神,自觉做到廉洁自律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做好公车集中封存管理,严格遏制节假日公款旅游等行为发生。

4.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崇尚科学、破除迷信、革除陋习、文明祭祀,确保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清明假期。


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办公室

2021年3月25日